存档人员职称申报
一、受理条件
在瑞安企业工作的流动人员。本科学历毕业后报助级职称需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,大专学历毕业后报助级职称需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三年,大专学历毕业后报员级职称需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;中专学历毕业后报员级职称需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,大专学历员级职称晋升助级职称需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两年,中专学历员级职称晋升助级职称需从事本专业工作满四年。
二、申请材料:
1、《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表》一式二份;
2、反映工作年限的《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评价登记表》;
3、反映工作年限的聘用(劳动)合同原件(有效期内的);
4、社保部门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(规定工作年限为1年的需提供6个月以上缴费记录,规定工作年限为3年的需提供2年6个月以上缴费记录;可带上身份证原件来我处打印社保清单);
5、本人有效身份证、毕业生证书原件及“学信网”(www.chsi.com.cn)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;
6、《职称初定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》一份;
7、一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。
备注:
1、员级晋升助级职称须提供员级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
2、国家规定须具备从业资格证书的须提供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
3、专业不对口的不可在我单位申报初级职称,需参加评审。
(相关表格可在“瑞安人才网—人事档案—表格下载”下载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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咨询电话:65812879 65820227 65820210